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浙江大彩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年产25万张LED显示屏模组、3万平方米LED显示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验收报告(含检测报告、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)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25万张LED显示屏模组、3万平方米LED显示屏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浙江大彩光电技术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含检测报告、附图、附件等相关内容)和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 2021 年 08 月 06 日- 2021 年 08 月 26 日(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 金砾
联系电话: 13823778083
附件: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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