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年9月13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
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
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“2018年第9号” 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公告(2018年05月15日),2021年9月10日,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(原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)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;现将《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(原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)年产1万吨泡沫板、6万吨液态二氧化钛及4000吨乙二醇锑催化剂搬迁扩建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(原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)年产1万吨泡沫板、6万吨液态二氧化钛及4000吨乙二醇锑催化剂搬迁扩建项目(先行)
建设单位: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(原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)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夏维凯
联系电话:17805806548
附件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