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年9月14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“2018年第9号” 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公告(2018年05月15日),2021年9月10日,宁波贝而特大松轴承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;现将《宁波贝而特大松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精密微型轴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宁波贝而特大松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精密微型轴承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宁波贝而特大松轴承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夏维凯
联系电话:17805806548
附件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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