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8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
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
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“2018年第9号” 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公告(2018年05月15日),2021年11月7日,诸暨市佳顺汽车零部件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;现将《诸暨市佳顺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诸暨市佳顺汽车零部件厂年产3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
建设单位:诸暨市佳顺汽车零部件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李 工
联系电话:18815282318
附件:验收报告(包含验收意见等)
附件1:验收报告
附件2:验收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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